這個月家里人都很高興,哥哥又晉職晉銜,成為部隊一名正營職軍官,嫂子去北京的隨軍手續可以辦了,侄女也可以去北京上學了。我們都想著手續趕緊辦完了,好招呼南京的親朋好友聚聚,慶賀一下。
可是這幾天嫂子的眉頭漸漸地鎖上了。
這一天吃完晚飯,我和嫂子在廚房洗碗,便問她:“咋了,你和哥快團聚了,怎麽看你還心事重重的吶?”
嫂子長籲了一口氣,帶著疲憊地說:“原本這隨軍政策明擺著的,我們也是按照你哥單位列出的清單在準備材料、跑手續,以為不費勁的事兒,可誰知道這里面一個坎接著一個坎,現在還遇到個大坎,難邁著呢!”
追問之下,嫂子把來龍去脈說了一遍,我一聽不由長嘆:“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原來,北京落戶地的相關部門要求,遷入北京的駐軍家屬,要持有本人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材料辦理戶口遷入北京的隨軍手續,其中一個是“戶籍證明”。
而嫂子在南京的派出所請求開具戶籍證明時,戶籍警卻告知: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戶口簿和身份證才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證明,戶籍證明沒有法律依據,故江蘇省公安廳於2006年就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機關今後不得再開具戶籍證明。
當時嫂子以為全國政策是一致的,也就沒往心里去。可是由於缺了戶籍證明,材料在北京審查未通過。哥哥打電話回來問,嫂子就將南京當地派出所的說法原原本本回答了一遍。
神仙打架 凡人遭殃
哥哥又去北京落戶地政府問了一遍,人家說,江蘇省公安廳有這項規定,可以,但須嫂子提供當時江蘇省公安廳就此項規定下達的紅頭文件,複印件也行。
嫂子一聽就不靠譜,但也只有硬著頭皮來到南京當地派出所。沒想到一聽說北京方面的要求,這一次戶籍警的
租盤推介口氣更生硬了:“北京憑啥要我們把紅頭文件給他看,我們是平級的,沒有隸屬關系和上下級關系,我們沒有義務提供。”
嫂子一看沒門兒,只好垂頭喪地回來了。這不,這幾天正為這事愁吶。
後來,我找了一個在江蘇省公安廳工作的高中同學咨詢,同學證實,確實江蘇省公安廳以蘇公廳[2006]363號文件明確規定不再開具戶籍證明。
他給我支了個招,讓我嫂子把
Vertical Green她集體戶口的常住人口登記表從單位借出來複印一下,然後把複印件拿到派出所蓋章,這個蓋了派出所公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的複印件就具有相當於戶籍證明的效力。
哥哥拿著這個蓋章的複印件,請單
HIFU位出面與北京落戶地政府協調了一下,總算勉強走通了程序,隨軍材料通過了審查。
嫂子接到哥哥通知材料已經審查通過的電話,高興得不得了,直誇我聰明能幹,她怎麽就想不到辦法只會幹著急呢?
看著她喜極欲泣的樣子,聽著她一連串
Medilase的稱贊,我卻沒有那股高興勁兒。